有抵押的房产遗嘱公证之辩
2026.01.26 1 0
在探讨有抵押的房产能否做遗嘱需要公证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遗嘱和房产抵押的基本概念。

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遗嘱是一种重要的法律文件,它决定了个人财产在死后的分配方式。
房产抵押则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房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有抵押的房产做遗嘱需要公证吗?
从法律规定来看,遗嘱并不一定需要公证,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这意味着,只要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遗嘱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对遗嘱进行公证,遗嘱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对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遗嘱公证并不是遗嘱生效的必要条件,也就是说,即使没有经过公证的遗嘱,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也是有效的。
在实际情况中,有抵押的房产做遗嘱是否需要公证,还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抵押房产的处分问题,如果遗嘱人在遗嘱中对抵押房产进行了处分,例如将抵押房产指定给某个继承人,那么在遗嘱人去世后,继承人需要先解除房产抵押,才能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因为在抵押期间,抵押房产的所有权受到限制,不能随意处分,如果继承人无法解除抵押,那么遗嘱中对抵押房产的处分就无法实现,这可能会导致遗嘱纠纷,如果遗嘱人打算对抵押房产进行处分,建议在遗嘱中明确说明如何处理抵押房产,例如由继承人承担解除抵押的责任,或者在遗嘱生效后,由继承人与抵押权人协商解决抵押房产的处分问题。
继承人的权益保障问题,如果遗嘱人没有对抵押房产进行公证,那么在遗嘱人去世后,继承人可能会面临抵押权人的追讨,因为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抵押权人有权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依法以抵押的房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房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如果继承人继承了抵押房产,那么抵押权人可以要求继承人偿还债务,或者直接对抵押房产进行拍卖、变卖,这可能会给继承人带来不必要的经济负担和法律风险,如果遗嘱人希望保障继承人的权益,建议对遗嘱进行公证,以增强遗嘱的法律效力和公信力。
公证的费用和时间问题,遗嘱公证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并且需要一定的时间来办理,如果遗嘱人对遗嘱进行公证,需要支付公证费用,并且需要等待公证机关的审核和批准,这可能会增加遗嘱人的经济负担和时间成本,如果遗嘱人认为公证的费用和时间成本过高,或者不愿意花费太多时间和精力来办理遗嘱公证,那么可以选择不进行公证。
有抵押的房产做遗嘱是否需要公证,取决于遗嘱人的个人意愿和实际情况,如果遗嘱人希望对抵押房产进行处分,并且保障继承人的权益,建议对遗嘱进行公证,如果遗嘱人认为公证的费用和时间成本过高,或者不愿意花费太多时间和精力来办理遗嘱公证,那么可以选择不进行公证,无论是否进行公证,遗嘱人都应该确保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以确保遗嘱的有效性和执行力,遗嘱人也应该在生前妥善处理好房产抵押等相关事宜,以避免在去世后出现不必要的纠纷和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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